宣城拿上海工资监狱要吗,不,宣城没有上海的工资监狱。
不用,宣城已经有自己的监狱了,负责宣城市区域内的拘留收容和案件审判工作。
根据宣城市可行性评估报告,宣城市的监狱场所采用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化设计和建造,实行严格的管理,学校专业的职工在站施教、指导、培训、督促、监督等各项工作,坚持思想改造、劳动改造、行为改造、常态化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以及坚持正确、科学、文明的教育态度,使罪犯人受狱刑期的不断转化,走上了正确的道路。
除此之外,宣城还有一支专业的拘留所管理团队,负责维护收容者安全、推动收容者改造、积极发展收容者事业,努力为宣城市提供优秀的人才服务。
宣州区工资待遇最低
宣州区的劳动报酬为经与本区劳动者协商订立的劳动合同和/或基本工资和超额收入所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工资、职工津贴、劳动津贴和服务补偿等)。
根据《上海市劳动者最低工资待遇实施办法(2020年版)》规定,宣州区最低工资待遇于2020年11月1日起实施,最低月薪标准为2300元/月。
依据上海市最低工资待遇实施办法,2020年宣州区分类标准的最低工资待遇标准为:
一般岗位最低月工资2300元/月。
含20%床位补贴的护理人员(含学徒护理人员)最低月工资2500元/月。
负责夜间或倒班岗位的员工加支20%月薪。
此外,上海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宣布,2020年宣州区最低社会保险标准为最低月社会保险费为1788元/月。
以上就是宣州区最低工资待遇标准的总结,总体来说,宣州区的最低工资待遇要求不少于2300元/月。
宣城市事业工资
宣城市事业工资是按照省、市职工管理条例规定的各级行政单位职工的工资和待遇标准执行的。
根据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计数据,2020年宣城市职工最低工资档为1590元/月,最高工资档为4180元/月,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工的工资待遇可以在这个范围内进行调整,不低于1590元/月,最高不超过4180元/月。
宣城市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工的工资待遇由当地人社部门负责制定和发放,特殊情况可以按照相关规定作出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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